正随着我国加入国际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的一些通行做法也正在越来越快地进入我国,各行各业都而临着的机遇和挑战。计量工作也不例外。原有的计划经济下的计量管理体系将受到WTO规则的强烈冲击,已不能适应国际化的市场需求。计量工作如何适应国际化的市场经济形势,已成为每一个计量工作人员思考的热门话题,并受到了政府计量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






根据测量仪器的结构、预期可靠性和稳定性的相似情况,将测量仪器初步分组,然后根据一般的常规知识初步确定各组仪器的校准周期。对每一组测量仪器, 统计在规定周期内超差或其他不合格的数目,计算在给定的周期内,这些仪器与该组合格仪器总数之比。在确定不合格测量仪器时,应排除明显损坏或由用户因可i疑或缺陷而返回的仪器。如果不合格仪器所占的比例很高,应缩短校准周期。
如果证明不合格仪器所占的比例很低,则延长校准周期可能是经济合理的。如果发现某一分组的仪器(或某一厂家制造的或某一型号)不能和组内其他仪器一样工作时,应将该组划为具有不同周期的其他组。

仪器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应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l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使用的术语符号应与该技术规范相一致,遵循该技术规范对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与表示的规定。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在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必须指明是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还是扩展不确定度,以及对应于校准结果的具体参数。例如:“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为……”,计量检测中心,“交流电压校准值XX V的扩展不确定度为……”。
(2)当被校准结果有多个同等重要的参数时,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3)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差异不大,在满足量值传递要求的前提下,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取1大值。其1大值点的位置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上限点也可能在在测量范围的下限点或其他部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